2020年第三屆中華翰墨情兩岸四地書法比賽辦法
2020年第三屆中華翰墨情兩岸四地(佛山─香港─臺灣─澳門)中小學生書法比賽臺灣賽區(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比賽辦法
主旨:加強書法推廣,藉以深耕中華文化、促進兩岸四地學生交流。
主辦單位: 佛山政協、香港漢榮書局
承辦單位: 中華書學會(臺灣) 比賽辦法:由香港、澳門、佛山、臺灣(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分別辦理
學生作品徵件及評審,臺灣地區比賽要點如下:
分組:參賽者以正在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地區目前就讀年級為參加對象,並以目前就讀年級為準,區分兩組:
1、小學組:國小一年級至六年級學生。
2、青少年組:國中一年級至高中三年級。
比賽形式:以本辦法中規定之內容,書成作品,寄件參加接受評審。
審查:評審委員會在每組參賽作品中分別選出各種獎項。
方式:以學生自書作品寄件參加,作品內容必須是《論語》、《道德經》或唐書宋詞中之章句,自選內容書寫;各組可以宣紙1、對開(約135*35公分),2、全開(約135*69公分),3、斗方(約69*69公分),自選一種尺寸寫成作品。作品需直式,不限字體,內容不得少於8字,需要落款署名(款書最好寫出就讀年級),鈐印與否自行決定,毋須裝裱。
截止日期:依照以上規定之作品,必須詳實填寫下附報名表,於2020年6月20日前寄至10341台北市大同區長安西路261號三樓中華書學會彙整。寄件日期以郵戳為憑,既經寄件參加,不得要求換件;6月底公佈審查結果,並通知相關頒獎及活動細節。
獲獎及評審:兩岸四地各組之獎項及內容,均公布於網頁。
本次比賽各組分別均置:
1、特優獎:5位 (獎金NT$5,000元、獎狀及獎座)。
2、優等獎:10位(獎金NT$2,000元、獎狀及獎座)。
3、佳作獎:30位 (獎金NT$1,000元、獎狀)。
評審由主辦單位邀請書法家,嚴謹評選,《青少年組含國、高中學生人數,成績名額由評審委員參酌比賽學生比,公平擇定之》,參加者及家長不得有任何異議。預定6月底公布比賽成績,並按在佛山市主辦頒獎單位公布時程,進行參加頒獎典禮準備工作。
作品處理:
參加比賽之作品均不予退件,獲獎作品將與其他地區選出之獲獎作品一起在佛山市展出,之後再分別至臺灣、澳門、香港巡迴展出。
頒獎及學生書法夏令營:
配合頒獎典禮之舉行,佛山市主辦單位將邀請各組獲特優獎之學生參加於七月暑假期間舉行之頒獎典禮及兩岸四地學生書法夏令營及旅遊參觀活動。特優獎學生本人參加者其機票及全部膳宿由主辦單位招待,特優獲獎者得有法定監護人隨行,監護人機票自理,在該地行程由主辦單位招待,預定四天行程,將於成績公布時,直接通知獲獎者。
如因疫情關係,2020年的佛山書法夏令營,將延至2021年暑期實施,其內容完全相同。
其他說明:
本項比賽為兩岸四地依照相同辦理精神及獎項,各自徵件及進行評審。為弘揚中華文化,參加作品內容以《論語》、《道德經》或唐書宋詞中內容有段落之字句為準,其餘視為不符規定。
本次比賽參加學生需是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學校在學學生,或居住地為三市地區內(請附證明),非這三市之學校或居此之學生,請勿參加。
參加之作品須為學生個人書寫,不得由老師或他人加以補筆或修改,評審委員有權針對明顯有問題之作品,予以除名。
在臺灣之書法作品徵件及評審等工作由中華書學會負責,前往佛山參加頒獎及兩岸學生書法夏令營,由佛山市主辦單位負責。
本辦法如因疫情影響改變辦理方式或時間,敬請同意配合。或有未竟事宜,將由主辦單位隨時研議更正之。
附記:臺灣中華書學會htttp:// www.shufa.org.tw
2020年第三屆中華翰墨情兩岸四地學生書法比賽報名表
參加組別 | 出生日期 | 西元 年 月 日 | |||||
姓名 | 身分證字號 | ||||||
性別 | 法定監護人 | 與參賽者關係 | |||||
就讀學校 | 就讀班級 | ||||||
參加地區 | 新北市□ 台中市□ 高雄市□ (請打ˇ) | ||||||
通訊地址 | □□□ | ||||||
聯絡電話 | (日) (夜) 行動電話 | ||||||
授課老師 | 聯絡電話 | (日) (夜) 行動電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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