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說 明:臺灣書法年展創始於民國八十三年歲次甲戌,首由中華文化復興運動總主辦,
中華民國書學會承辦,為當前唯一代表臺灣每一年度的書法展覽,歷年舉辦以
來均深受各界好評。『臺灣書法年展』今年邁入第三十年,仍比照往年方式,
本諸「參加者付費」原則,辦理甄件。
二、展覽地點:桃園市展演中心(桃園市中正路1188號),展出請柬另行通知
三、展覽時間:民國113年5月8日至5月18日(開幕日期:5月12日)
四、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中華民國書學會
五、甄件方式:作品規格:一律直式宣紙對開(135x35公分),每人一件,不需裱褙。
作品內容:不限字體格式,以詩文嘉言,有益身心健康者為宜,請勿涉及敏感詞句。
*註:請各種書體皆得附上釋文,作品請書寫歲次以“癸卯”落款。
收 件:自即日起至113年3月21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寄件時請填寫後附之
參加表格,以膠帶浮貼於作品背面左下方。
請寄「24247新北市新莊區幸福路534號2樓 柯有澤先生收」。
(信封上請註明 癸卯臺灣書法年展 甄件)。參加甄件需為未發表之新作品,由本會
邀請評審委員審查,通過者成為 癸卯臺灣書法年展 作品,未入選作品,恕不退回。
參 展 費:每件作品新台幣二仟八佰元(含直軸裱褙、印製專輯、退件郵資及辦展事務費)。
★★審查通過後在本會網站公佈,並專函通知繳費。
☆獲甄件入選連續3年(含)以上者,可免審查以示尊重,唯仍須繳費;另曾受邀請參加本項展覽
者,不需審查,將由本會專函邀請參加。
六、獲入選參展之作品,於展覽結束後退還作品,參展者由主辦單位於退還作品時,致贈參展紀念狀
及作品專輯二冊,主辦單位並有使用作品印製照片之權益。
七、本辦法如更正,將由主辦單位研議後公佈之。
※附註:如有疑問,請以電話諮詢:(02)8993-8861、或0936-314-169柯副理事長有澤
台端如有設班教授書法,懇請鼓勵學生報名參加,甄件辦法及附表請自行影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