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臺灣書法年展甄件辦法(內有附檔)

一、說  明:臺灣書法年展創始於民國八十三年歲次甲戌,首由中華文化復興運動總會主辦,中華民國書學會承辦,為當前唯一代表臺灣每一年度的書法展覽,歷年舉辦以來均深受各界好評。臺灣書法年展今年邁入第二十九年,仍比照往年方式,本諸「參加者付費」原則,辦理甄件。 

二、展覽地點:中壢藝術館第1、2展覽室(桃園市中壢區中美路16號,展出請柬另行通知) 

三、展覽時間:民國111年7月6日(三)至7月24日(日)(開幕日期另行通知)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書學會

五、甄件方式:作品規格:一律直式宣紙對開(135x35公分),每人一件,不需裱褙。   作品內容:不限字體格式,以詩文嘉言,有益身心健康者為宜,請勿涉及敏感詞句。

    *註:請各種書體皆得附上釋文,作品請書寫歲次以"辛丑"落款。   收  件:自即日起至111年5月15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請寄「242-47新北市

              新莊區幸福路534號2樓 柯有澤先生  收」。寄件時請填寫後附之參加表格,浮貼於               作品左下方。(信封上請註明辛丑臺灣書法年展甄件)參加甄件需為未發表之新作品,               由本會邀請評審委員審查,通過者成為本年之書法年展作品,未入選作品,恕不退回。

參 展 費:每件作品新台幣二千六百元(含直軸裱褙、印製專輯、退件郵資及辦展事務費)。

★★審查通過後在本會網站公佈,並專函通知繳費。

  *獲甄件入選連續3年 (含)以上者,可免審查以示尊重,唯仍須繳費;另曾受邀請參     加本項展覽者,不需審查,將由本會專函邀請參加。

六、獲入選參展之作品,於展覽結束後退件,參展者由主辦單位於退件時,致贈參展紀念狀及作品專輯二冊,主辦單位並有使用作品印製照片之權益。

七、本辦法如有更正,將由主辦單位研議後公布之。

   ※附註:如有疑問,請以電話諮詢:02-8993-8861、或0936-314169柯副理事長有澤

  台端如有設班教授書法,懇請鼓勵學生報名參加,甄件辦法及附表請自行影印使用。

  

辛丑臺灣書法年展  甄選作品送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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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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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用正楷書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