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台灣(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及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柬埔寨、日本、新加坡及佛山等地中小學生書法交誼,特舉辦比賽。
主辦單位:香港漢榮書局、佛山政協
承辦單位:中華書學會
比賽要點:臺灣地區比賽要點如下:
一、分組:參賽者以目前正在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地區就讀之學生為參加對象,並以目前就讀年級為準,區分兩組:
1、小學組:國小一年級至六年級學生。
2、青少年組(國高中組):國中一年級至高中三年級。
二、比賽方式:以本辦法之規定書成作品,寄件參加接受評審。
◆ 作品:以學生自書作品寄件參加,作品內容必須從《論語》、《道德經》或唐詩宋詞章句中,自選內容書寫;
各組可以宣紙
1、對開(約 135x35 公分);
2、全開(約 135x69 公分);
3、斗方(約 69x69 公分);
自選一種尺寸寫成作品。作品需直式,不限字體,內容不得少於 4 字,需要落款署名(款書請寫出就讀年級及城市),鈐印與否自行決定,不須裝裱或托底。
◆ 截止日期:依照以上規定之作品,必須詳實填寫下附報名表,
於 2024 年5月
31日前寄至10341 台北市大同區長安西路261 號三樓
中華書學會彙整。寄件日期以郵戳為憑,既經寄件參加,不得要求換件;6 月10日於網頁公佈審查結果,並通知相關頒獎及活動細節。
三、評審及獎項:評審由承辦單位邀請書法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嚴謹評選,在每組參賽作品中分別選出各種獎項。(獲獎名額由評審委員參酌比賽學生人數比例,公平擇訂,參加者及家長不得有任何異議。)公布比賽成績後,將按在佛山市主辦頒獎單位之計畫,進行參加頒獎典禮準備工作。
◆ 本次比賽各市之各組分別均置如下各獎:
1、特優獎:5 位 (獎金 NT$5,000 元、獎狀及獎牌)。
特優獎本人邀請至佛山參加頒獎及書法夏令營。(如下說明)
2、優等獎:10 位(獎金 NT$2,000 元、獎狀及獎牌)。
3、佳作獎:20 位 (獎金 NT$1,000 元、獎狀)。
四、頒獎及學生書法夏令營:配合頒獎典禮之舉行,佛山市主辦單位將邀請各組獲特優獎之學生參加於今年七月26—29日舉行之頒獎典禮及學生書法夏令營兼旅遊參觀活動。特優獎學生本人參加者其機票及全部膳宿由主辦單位招待,特優獲獎者得有法定監護人隨行,監護人機票自理,在該地行程由主辦單位招待,預定四天行程。將於成績公布時,直接通知獲獎者。
五、作品處理:參加比賽之作品均不予退件,獲獎作品將與其他地區選出之獲獎作品一起在佛山市展出,之後再分別至臺灣、澳門、香港巡迴展出。
六、其他說明及注意事項:
◆ 本項比賽為各地依照相同辦理精神及獎項,各自徵件及進行評審。為弘揚中華文化,參加作品內容以《論語》、《道德經》或唐詩宋詞中內容有段落之字句為準,其他內容視為不符規定。
◆ 本次比賽參加學生需是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學校在學學生,或居住地為五市地區內(請附證明),非這五市之學校或居此之學生,請勿參加。
◆ 參加之作品須為學生個人書寫,不得由老師或他人加以補筆或修改,評審委員有權針對明顯有問題之作品,予以除名。
◆ 在臺灣之書法作品徵件及評審等工作由中華書學會負責,前往佛山參加頒獎及兩岸學生書法夏令營,由佛山市主辦單位負責。
本辦法如因故改變辦理方式或進行時間,敬請同意配合。不同意以上所訂辦法,敬請不要寄件參加。如有未竟事宜,將由主承辦單位隨時研議更正之。
附記:中華書學會 htttp:// www.shufa.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