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第七屆艋舺龍山寺盃全國書法比賽簡章

109年度第七屆艋舺龍山寺盃全國書法比賽簡章

一、目    的:為新世代文化植根,建立人文素養,鼓勵大眾研習書法,認識傳統文化,進而融入生活,並建立艋舺龍山寺之推廣書法教育形象,特舉辦第七屆艋舺龍山寺盃全國書法比賽。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北市艋舺龍山寺

三、承辦單位:中華民國書學會

四、參賽分組:比賽分組如下所示(各組均含公、私立學校,高中組別以下不含夜間部,歷屆各組特優得獎者

              不得再報名該組比賽,亦不得跨組參賽)。

             (一)國小中低年級組 (小學四年級以下)。

             (二)國小高年級組   (小學五、六年級)。

             (三)國中組 (七、八、九年級)。

             (四)高中組(含高職及五專前三年)。

             (五)大專社會組(20歲以上65歲以下)。

五、比賽程序及參加要點:各組比賽分「初選」、「決賽」兩階段舉行。

   (一) 初選:各組參賽者,先提供自書直式作品乙件,依下述辦法參加初選。初選作品由初審委員選出各組

             若干名入選者參加現場決賽。(得視參加人數比例酌予增減)。

       收件:1091024日(六)截止,郵戳為憑。

       請將規定作品附填報名表,並於信封註明參加第七屆艋舺龍山寺盃全國書法比賽及組別,郵寄220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二段2425 財團法人艋舺龍山寺板橋文化廣場」,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

       予受理。

       聯絡電話:02-82520103分機508 艋舺龍山寺板橋文化廣場。02-25585236中華民國書學會。

(二) 決賽:入選決賽者於指定日期在艋舺龍山寺板橋文化廣場參加現場書寫,入選決賽者將公布於相關網

          站並另以專函通知。

 決賽評審:由主辦單位邀請評審委員召開決賽評審會議,就決賽現場書寫之作品進行評審。

六、比賽辦法:

 (一) 初選

1、參加初選作品:國小組(含中低年級組與高年級組)以四開宣紙(約67X34公分)書寫;國中組、高

   中組與大專社會組以對開宣紙(約135X34公分),字數需在16字至40字之間,不須裝裱,作品內

   容不限(不違反善良風俗、不涉及政治,以古今詩詞為主),自擇章句書寫。

2、每人限參加一組,以一件作品為原則,不得重複送件。(重複送件者取消參賽資格)。

3、參加初選作品不需裱褙,限以直幅書寫,不限書體,需落款署名,用印與否請自行決定。參加初選

   作品不論入圍決賽與否,作品概不退件,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

4、參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或修改,如經查獲或評審認為不實,得取消參賽資格。

5、請盡可能以掛號郵寄,以免遺失,務必詳填報名表,貼妥於作品背面右下角。

6、獲選入圍參加決賽之名單,將於決賽日期前三週(12月01日),公佈於龍山寺及中華民國書學會網

   站,再以專函通知。(文化廣場:http://www.lungshan.org.tw/lungshan/index.php、中華民國書學會:

   http://www.shufa.org.tw/index.html)。

 (二)決賽

1、獲選決賽名單公佈後,隨即發出決賽通知。(未獲入圍參加決賽者,不再通知,亦不退回作品)

2、預定1091220日星期天於艋舺龍山寺板橋文化廣場舉行決賽,比賽主題於比賽當天公佈。其

   相關規定於寄發決賽通知時說明。

3、決賽時用紙由主辦單位供應兩張,其餘書寫用具(含墊布)請參賽者自備。

      4、決賽後立即進行決賽評審,並於當日舉行頒獎。

--------------------------------------請沿此線剪下,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

第七屆艋舺龍山寺盃全國書法比賽報名表

參加組別

 

出生日期

民國      年     月     日

姓名

 

身分證字號

 

性別

 

法定監護人(或家長)

 

與參賽者關係

 

就讀學校

 

就讀班級

 

請問您從何處得到比賽相關訊息:

通訊地址

□□□□□

聯絡電話

(日)               (夜)            行動電話

 

 

 

 

 

 

 

 

填寫資料請以完整、清晰為原則,因無法辨識而影響比賽權益者,敬請見諒。

 

七、評審:各項評審均由主辦單位聘請國內書法名家及相關人士擔任之。各組參加決賽者,在頒獎典禮後均

          贈予紀念品乙份。

八、頒獎典禮與展出:

   (一) 頒獎典禮於決賽當天,比賽完畢進行評審後隆重舉行,詳細日程於決賽通知時說明。

   (二) 得獎作品將於比賽後擇期展出,佳作以上作品將刊於龍山寺板橋文化廣場及中華民國書學會網頁。

   (三) 獎金須親自於頒獎典禮中領取,否則視同放棄,主辦單位不予寄發。 

九、參賽須知

   (一) 參賽者需具中華民國國籍,均需經過初選,才能取得受評決賽之資格。

   (二) 未附報名表,及未詳實填寫報名表,經通知未補正者視同報名無效。  

   (三) 評審團評審會議得視作品之多寡或水準,建議主辦單位斟酌各組得獎名額。得獎及展覽作品,均由

       初選、決賽評審委員評定之,參加者與家長不得有其他異議。

   (四) 參賽者自報名參加本項比賽起(以郵戳為憑),視為認同並遵守本比賽辦法上所列之各項規定。

十、今年因新冠肺炎疫情,請參賽者自備口罩。如年底12月決賽時疫情如有升溫,會視疫情狀況並依衛生福

    利部疾病管制署之規定辦理。如疫情嚴重時會延賽或停賽。

十一、相關比賽辦法有未盡事宜者,由主辦單位現場公佈,參賽者不得異議。

十二、獎額及獎勵:(參照獎金預算書)

組別

獎項

人數

獎勵

組別

獎項

人數

獎勵

國小中低

年級組

特優

1

獎狀一幀及6,000元

國小高年級組

特優

1

獎狀一幀及7,000元

優等

2

獎狀一幀及4,500元

優等

2

獎狀一幀及5,500元

甲等

3

獎狀一幀及2,000元

甲等

3

獎狀一幀及4,500元

佳作

10

獎狀一幀及1,000元

佳作

10

獎狀一幀及1,500元

入選

若干

獎狀一幀

入選

若干

獎狀一幀

國中組

特優

1

獎狀一幀及8,000元

高中組

特優

1

獎狀一幀及12,000元

優等

2

獎狀一幀及6,500元

優等

2

獎狀一幀及8,000元

甲等

3

獎狀一幀及4,500元

甲等

3

獎狀一幀及5,500元

佳作

10

獎狀一幀及2,000元

佳作

10

獎狀一幀及2,500元

入選

若干

獎狀一幀

入選

若干

獎狀一幀

大專社會組

特優

1

獎狀一幀及20,000元

 

 

 

 

優等

2

獎狀一幀及16,000元

甲等

3

獎狀一幀及12,000元

佳作

10

獎狀一幀及8,000元

入選

若干

獎狀一幀